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 110 年 1 月 26 日教研資字第 1101500040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公文及「教師創意教案」、「校園微電影」以及「拍照片說故事」活動實施計畫各 1 份。
三 有興趣教師請洽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