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市 110-111 年數位學習推動計畫」,徵件至 12/25 止,請各校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2 月 15 日臺教資(三)字第 1090180248 號函辦理(如附件 1 )。
二、本局資訊中心已於 109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3:30 舉辦旨揭計畫徵件說明會。會議資料: https://tinyurl.com/ycr8htn4 ,會議錄影檔: https://tinyurl.com/y9ougjmw 。
三、本次計畫期程為 2 年,分三種實施學校類型:[類型一]科技輔助自主學習、[類型二]5G 智慧學習應用、[類型三]5G 新科技學習示範。
四、請學校視校內資源、教師數位教學能力與課程發展等提出申請, 1 校以申請 1 個類型為原則(惟[類型二]和[類型三]可同時申請)。
五、請申請學校於 109 年 12 月 25 日前(郵戳為憑)郵寄「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至本局資訊中心(臺南市中西區五妃街 236-1 號,許文琇小姐收),並另傳電 子檔至
https://tinyurl.com/ybney34w 中。
六、本計畫執行事項之補充說明:
(一)資本門設備:類型一及二補助之行動載具(平板電腦)等以及類型三補助之 VR 頭盔載具等,將由本局資訊中心統一發包採購後再配發到各計畫學校使用(平板將參考
學校最大班級學生數進行配發、頭盔則每校至多 15 臺)。
(二)數位學習平臺使用數據:將依各校實際補助載具數計算數位學習平臺持續使用標準(使用學生數及停留時數)。由局端每月匯出因材網數據為主,其它平臺數據(如均一、學習拍、 Cool English 、 LearnMode 學習吧、 PaGamO 等)則需請各校自行從平臺匯出繳交經審查通過始得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