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標:
(一)增進專業服務效能,能保護本身及運用單位權益。
(二)成為政府認證之志工。
(三)享有志工權利與福利。
(四)志工於完成兩項(教育類「基礎教育」及「特殊教育」)訓練後,備齊「結業證書影本」及「照片」由原校(服務單位)依規定向教育局申請核發「志願服務紀錄冊」。
(五)累積達到志願服務法規定年資、時數標準,即可依規定向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榮譽卡」。
實施對象:
(一)本市各校現職志工,未滿18歲請勿報名。
(二)「基礎教育」請至「臺北e大」進行網路線上課程學習。
網址https://elearning.taipei.gov.tw/
(三)本市志工「特殊教育」研習100名,額滿為止。
(四)錄取名單訂於109年11月25日(星期三)公布於本校首頁。
研習日期:
特殊教育訓練:
(一)109年11月30日(星期一)上午8:00至下午5:10。
(二)109年12月1日(星期二)上午8:00至中午12:30。
研習地點:臺南市安南區郡安路5段56號(海佃國小四樓視聽教室)。
報名方式:須完成線上和書面報名,書面報名表(附件一)經學校核章後親送或郵寄本校輔導室辦理。
線上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VTLixcwnBy5YGe2r9
九、注意事項:
(一)各場次開課當日請繳交2吋相片1張(請各學校協助叮嚀攜帶或代為收齊),以便製作結業證書(特殊訓練需1張,並依規定書寫相關資料)。
(二)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筷、水杯;為符節能減碳,建請共乘前往。
(三)本研習提供代訂午餐(研習第一天),請於報名表上確認後註記,俾利統計。
(四)研習需全程參與(課表如附件二),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假單於活動當日發送)。若缺席時數達2小時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證明。惠請事前務必審慎評估是否能全程參與,俾利承辦單位後續相關事宜及避免資源浪費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