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針對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發布「人事行政行為一覽表」,有關各機關(構)作成人事行政行為時,應確實依行政程序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10 月 28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441601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