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實施要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附修正「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實施要點第三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規定各一份。 二、請本府法制處協助登錄本府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