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郭奇達 - 輔導室 | 2020-08-05 | 點閱數: 1254

主旨:有關各級學校辦理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輔導處遇流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7 月 13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90089771 號函及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109 年 7 月 27 日南家防字第 1090894854 號函辦理。
二、有關寒暑假期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輔導處遇流程,查衛生福利部於 104 年 1 月 21 日召開 103 年度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輔導處遇執行狀況檢討會議,該部於該次會議討論案由一所擬辦法載以「另防治中心轉知時,如遇學校寒暑假期間,考量此期間學生未在校,校方較難進行評估,建議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回覆所屬主管機關及防治中心即可。惟寒暑假期間,倘社工員評估該目睹兒少有立即介入處理之必要,仍應視其需要轉介相關資源協助。」。
三、該會議之核心概念係為不漏接任何一個可能需要協助之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爰寒暑假期間學校之輔導單位於上班期間接獲知會單,請盡可能聯繫確認該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之狀態(情緒、心理、安全評估…等),倘因寒暑假期間學生不到校,確有提供輔導之困難,應請即時與社政主管機關之主責社工人員聯繫,核對確認學校與社政彼此之間可銜接執行之事項,積極合作,以確實維護該兒童及少年之心理健康及人身安全。
四、目前衛福部保護資訊系統(下稱該系統)新增目睹家暴兒少線上知會及回覆相關功能,並請各校指定業務窗口,請各校收到該系統發送信件後,務必依照往例規定辦理,茲說明如下:
(一)請就旨揭案生召開個案會議,評估啟動三級輔導機制,並留存個案輔導資料備查。
(二)請視學生輔導需要與社政單位聯繫討論輔導工作之銜接事宜,以增進目睹家暴學生輔導處遇成效。
(三)請於信件收到後 1 週內召開完個案會議(含簽到表),並填妥回覆單,將旨揭會議紀錄及回覆單掃描成 pdf 電子檔後,至該系統進行填報,並將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本局將進行審核程序,未上傳附件者等同於未結案,以維本市學生心理健康及人身安全。
五、為提升輔導資源及量能,使兒少目睹網更密切、周全,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目睹暴力兒童及少年服務方案」,請各校若發現目睹兒少需要其他社政資源介入協助,可評估案生狀況運用本方案,由校方填寫轉介單(附件 2),後續由該中心將轉介單傳送給委託單位,由受轉介單提供案生相關服務

六、檢附「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之輔導處遇辦理原則」(附件 1)及「目睹暴力兒童及少年服務方案轉介單」(附件 2)各1份。
 

:::

行動 QR Code

https%3A%2F%2Fschoolweb2.tn.edu.tw%2F%7Ehbjh_ww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513
:::

台灣即時空氣質量指數(AQI)

Tainan的即時空氣品質
2025年02月06日 04時07分
124 輕度污染
易感人群症狀有輕度加劇,健康人群出現刺激症狀
兒童、老年人及心臟病、呼吸系統疾病患者應減少長時間、高強度的戶外鍛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