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檢送「臺南市『中輟、長期缺課、偏差行為或高關懷學生輔導處遇個別化支持計畫(ISP) 』」(如附件),本計畫自 109 學年度起實施,請校內有教育部中輟系統列管個案或重大偏差行為個案學校預做規劃,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預防與輔導中輟、長期缺課、偏差行為或高關懷學生,減少青少年犯罪與校園暴力,賦予學校因材施教之教育意涵,使學校能配合學生特殊需要擬定個案輔導處遇個別化支持計畫,跨網絡整合相關資源,提高學生學習興趣,適應學校生活,增進其社會適應能力,特訂定旨案計畫。
二、旨案計畫重點簡述如下:
(一)實施對象:
1、教育部中輟系統列管個案或重大偏差行為(含觸犯刑罰法律、曝險或其他偏差行為)每案皆應撰寫本計畫。
2、中輟復學需要特別教育之學生、時輟時學及中輟邊緣學生。
3、嚴重適應困難、學習意願低落或長期缺課有中輟之虞之學生。
(二)計畫經費:旨揭計畫優先依各校原有資源調整或其他中介教育、彈性、高關懷課程實施,如校內及網絡資源不足仍需申請計畫經費,則每案每年得向本局專案申請經費至多 2 萬元,由本局依預算評估補助經費,申請過本計畫經費之學校,如相同案生仍需經費資源協助,應於每年 3 、 4 月份申辦中介教育計畫(例如:高關懷課程計畫或彈性輔導課程或資源式中途班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