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09 年 6 月 19 日府政預字第 1090746404 號函及本局 109 年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市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特規劃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109 年度端午節廉政宣導活動」,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應用及登錄程序,共同建構廉潔辦公環境。
三、宣導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109 年 6 月 30 日止。
四、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
1.請同仁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應酬或請託關說等情,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參照第 11 點規定,應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登錄建檔。
2.檢送「109 年端午節廉政倫理規範宣導標語」(附件一)及「109 年度端午節廉政宣導小叮嚀」(附件二)各 1 份,請於端午節前,以公文、口頭、海報、電子郵件、 LINE 群組、學校網站(臉書)、校園跑馬燈、公佈欄等多元管道,向同仁、民眾積極宣導以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