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及資格(下列兩項條件皆須符合)
(一)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含市立高中國中部)現職編制內非英語科或未具英語專長之正式教師。(二)於 113 學年度或預計於 114 學年度進行雙語授課之教師。
二、意者請先參考附加檔案之計畫,再向教學組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