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告:234053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3 年度臺南市所屬各級學校正向管教深化及違法處罰處遇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辦理期程為 113 年 3 月至 11 月期間,以補助 40 校辦理為原則,請欲申請本案補助之學校,逕洽本局公告之講師名單並與其約定時間。
三、請申請補助學校於 113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資料核章正本(含申請表、課程表及經費概算表)送至正新國小教務處(請於信封袋註記申請計畫名稱),後續將另案核定補助,餘相關資訊請詳見實施計畫。
四、檢附本局培訓之講師名單、實施計畫(含申請表、課程表及成果報告格式)與經費概算表範本各 1 份。
五、本案聯絡人:
(一)本局學輔校安科:黃亦寧科員, 06-2991111 分機 8615 ,網電 99519 。
(二)新化區正新國小:教務處吳榮福主任, 06-5973113 分機 121 ,網電 264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