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 110年 4月 29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100548885 號函諒達。
二、為增進學校對修復正義的瞭解,本局與台南律師公會合作,聘請公會會員中已受訓完成之校園種子講師進行宣導,將修復式正義精神與理念落實於校園及班級,有效和平處理校園衝突及違規事件。
三、研習時間、地點:110年 8月 26日,市立南寧高中視聽教室。
四、研習對象:臺南市所轄(溪南)各高國中及國小( 13班以上學校)各校請指派代表(主任或種子教師) 1名,其餘各校亦鼓勵踴躍報名參加。
五、報名方式:請於 110年 8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前自行至學習護照(https://e-learning.tn.edu.tw/default.aspx)報名,研習代號如下:
(學習護照編號:254264)
六、承辦學校:永康區勝利國小學務處李耀全主任( 3130011分機 821)。
七、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及參加研習之人員一律核予公(差)差登記,全程參與者核發 3小時研習時數。
八、檢附旨揭計畫 1份(如附件)供參。
九、有關旨揭研習本局已向衛生局報備本研習防疫計畫,請與會人員遵循「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並全程戴口罩,配合承辦學校防疫措施(量測體溫、消毒等)再行入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