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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涂毓秀 - 輔導處 | 2014-07-16 | 點閱數: 1142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3年度志工「特殊教育」訓練實施計畫

【西勢國小場次】

 

一、依據:依志願服務法第 9條。

二、計畫目的:

(一)為提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維護受服務者之權益,對志工辦理基礎訓練及特殊教育訓練,特辦理本市志工「特殊教育」訓練

(二)加強民間團體資源機構與學校資源的整合,落實志工參與校園服務之基礎認知並提升志工服務之素養,增進所屬單位之服務效能。

三、計畫目標:

(一)增進專業服務效能,能保護本身及運用單位權益。

(二)成為政府認證之志工。

(三)享有志工權利與福利。

(四)志工於完成兩項(教育類「基礎教育」及「特殊教育」)訓練後,備齊「結業證書影本」及「照片」由原校(服務單位)依規定向教育局申請核發「志願服務紀錄冊」。

(五)累積達到志願服務法規定年資、時數標準,即可依規定向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榮譽卡」

四、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西勢國小。

五、實施對象:

(一)本市各校(單位)教育類志工,未滿 18歲請勿報名。

(二)「基礎教育」請至「臺北 e大」進行網路線上課程學習。

      網址 https://elearning.taipei.gov.tw/

(三)本市教育類志工「特殊教育」研習100,額滿為止

(四)錄取名單訂於 103年 7月 25日(星期五)分別公布於本校首頁。

六、研習日期:

    特殊教育訓練:

(一)103年 7月 30日(星期三)上午 8:00至下午 5: 10

(二)103年 7月 31日(星期四)上午 8:00至中午 12: 30

七、研習地點:視聽教室

八、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 e-mail至 a1468a@gmail.com或傳真至 2714365

(承辦人曾惠琴主任、電話 2712841#102、網路電話:319010,謝謝!)

九、注意事項:

一、各場次開課當日請繳交 2吋相片 1張(請各學校協助叮嚀攜帶或代為收齊),以便製作結業證書(特殊訓練需 1 張,並依規定書寫相關資料)。

二、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筷、水杯;為符節能減碳,建請共乘前往。

三、本研習提供代訂午餐,請於報名表上確認後註記,俾利統計。

四、研習需全程參與(課表如附件二),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假單於活動當日發送)。若缺席時數達 2小時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證明。惠請事前務必審慎評估是否能全程參與,俾利承辦單位後續相關事宜及避免資源浪費之虞。

十、獎勵:依本市各級學校暨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辦理

附件二:課程表

◎志工特殊訓練教育: 103 年 7 月 30 日(星期三)-103 年 7 月 31 日(星期四)

【7 月 30 日】

課程

主持(講)人

07:50-8:00

報到:相見歡!

 

08:00-10:00

學校志工之作為

 

10: 00─10: 10

休息一下,喝個茶

 

10:10-12:10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業務簡介

 

12: 10—13: 00

【餐敘--】

 

13: 00—15:00

人際關係與溝通藝術

 

15: 00─15:10

休息一下,喝個茶

 

15:10-17:10

志願服務工作內容

說明及實習

 

【7 月 31 日】

課程

 

7:50-8:00

報到

 

8:00-10:00

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

 

10: 00─10: 10

休息一下,喝個茶

 

10:10-12:10

教育新議題介紹

 

12: 10—12: 30

綜合座談

 

12: 30

賦歸

共計 12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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