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3年度志工「特殊教育」訓練實施計畫
【大成國小場次】
一、依據:依志願服務法第 9條。
二、計畫目的:
(一)為提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維護受服務者之權益,對志工辦理基礎訓練及特殊教育訓練,特辦理本市志工「特殊教育」訓練。
(二)加強民間團體資源機構與學校資源的整合,落實志工參與校園服務之基礎認知並提升志工服務之素養,增進所屬單位之服務效能。
三、計畫目標:
(一)增進專業服務效能,能保護本身及運用單位權益。
(二)成為政府認證之志工。
(三)享有志工權利與福利。
(四)志工於完成兩項(教育類「基礎教育」及「特殊教育」)訓練後,備齊「結業證書影本」及「照片」由原校(服務單位)依規定向教育局申請核發「志願服務紀錄冊」。
(五)累積達到志願服務法規定年資、時數標準,即可依規定向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榮譽卡」。
四、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大成國小。
五、實施對象:
(一)本市各校(單位)教育類志工,未滿 18歲請勿報名。
(二)「基礎教育」請至「臺北 e大」進行網路線上課程學習。
網址 https://elearning.taipei.gov.tw/
(三)本市教育類志工「特殊教育」研習 100名,額滿為止。
(四)錄取名單訂於 103年 3月 14日(星期五)前分別公布於本校首頁。
六、研習日期:
特殊教育訓練:
(一) 103年 3月 22日(星期六)上午 8:00至下午 5: 10。
(二) 103年 3月 23日(星期日)上午 8:00至中午 12: 30。
七、研習地點:大成國小視聽教室
八、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如附件)後,於 103年 3 月 12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傳真報名(傳真:5850729),公告後即接受報名,報名人數共計 100名,
額滿截止。
九、注意事項:
一、各場次開課當日請繳交 2吋相片 1張(請各學校協助叮嚀攜帶或代為收齊),以便製作結業證書(特殊訓練需 1 張,並依規定書寫相關資料)。
二、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筷、水杯;為符節能減碳,且本校停車
位有限,建請共乘前往。
三、本研習提供代訂午餐,請於報名表上確認後註記,俾利統計。
四、研習需全程參與(課表如附件二),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假單於活動當日發送)。若缺席時數達 2小時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證明。惠請事前務必審慎評估是否能全程參與,俾利承辦單位後續相關事宜及避免資源浪費之虞。
十、獎勵:依本市各級學校暨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辦理。
附件一:報名表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3年度志工「特殊教育」訓練
(大成國小場次)報名表
學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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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隊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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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別:志工特殊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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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身分證字號 |
電話 |
如需代訂便當請註明用餐習慣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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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葷□素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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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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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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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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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葷□素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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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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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葷□素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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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葷□素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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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葷□素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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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葷□素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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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葷□素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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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葷□素 |
附註:
所屬學校核章
承辦人核章: 處室主任核章:
聯繫方式:
室內電話: 網路電話:
附件二:課程表
◎志工特殊訓練教育: 103 年 3 月 22 日(星期六)-103 年 3 月 23 日(星期日)
【3 月 22 日】 |
課程 |
主持(講)人 |
07:50-8:00 |
報到:相見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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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10:00 |
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 |
外聘講師 【講師:吳慧美】 |
10: 00─10: 10 |
休息一下,喝個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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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2:10 |
志願服務工作內容 說明及實習 |
內聘講師 【講師:林清海校長】 |
12: 10—13: 00 |
【餐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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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00—15:00 |
學校志工之作為 |
外聘講師 【講師:許玉蘭校長】 |
15: 00─15:10 |
休息一下,喝個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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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7:10 |
團康活動 |
外聘講師 |
【3 月 23 日】 |
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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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8:00 |
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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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0:00 |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業務簡介 |
內聘講師 【講師:王文玲校長】 |
10: 00─10: 10 |
休息一下,喝個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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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2:10 |
教育新議題介紹 |
內聘講師 【講師:黃振恭校長】 |
12: 10—12: 30 |
綜合座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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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30 |
賦歸 |
共計 12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