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局新課綱辦公室—創思與教學研發中心計畫辦理。
二、申請單位:可採單校模式或策略聯盟模式(數個學校組成,可採工作圈模式)。
三、申請條件:每一申請案教師可以同年級(段)或跨年級(段)為對象,最低人數以 30 人為原則,參與教師需全程參加 3 小時課程。
四、本案請於 111 年 8 月 19 日(五)前,於線上表單填入申請【https://www.surveycake.com/s/KNkqk】。
五、檢附相關計畫詳如附件。
六、本案連絡人:數學輔導團【永康勝利國小 吳宜蓁主任 313001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