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關廟國小因應防疫調整成績評量方式辦法
111.5.25 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一.依據:
1.台南市國小成績評量辦法與補充規定
2.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居家線上學習參考指引(111年 5 月 10 日修訂)
二.主旨:
1.因應班級停課及居家隔離或確診者情況,為維護學生權益,考量學生個別狀況,故調整期末成績評量方式,以符合多元與彈性之原則。
2.因應停課不停學,採線上同步教學,學生學習與課程不中斷。
三.說明:
(一)「台南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重點摘要如下:
1.學生成績評量應衡量學生個別狀況,本適性化、多元化原則,彈性調整評量方式,並視學生學習歷程,實施形成性評量、總結性評量。特殊教育學生之成績評量方式,由學校依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規定,衡酌學生學習需求及優勢管道,實施診斷性暨安置性評量彈性調整之。
2.學生成績評量,應視學生身心發展、個別差異、文化差異及核心素養內涵,採取下列適當之多元評量方式:
(1)紙筆測驗及表單:
依重要知識與概念性目標,及學習興趣、動機與態度等情意目標,採用學習單、習作作業、紙筆測驗、問卷、檢核表、評定量表或其他方式。
(2)實作評量:
依問題解決、技能、參與實踐及言行表現目標,採書面報告、口頭報告、聽力與口語溝通、實際操作、作品製作、展演、鑑賞、行為觀察或其他方式。
(3)檔案評量:
依學習目標,指導學生本於目的導向系統性彙整之表單、測驗、表現評量與其他資料及相關紀錄,製成檔案,展現其學習歷程及成果。
3.領域學習課程之定期評量每學期二至三次,且定期評量與平時評量佔各領域學習課程學期成績百分之五十。
4.學生於學校辦理定期評量時,因故請假缺考者,應於該學期結束前補考。前項補考學校得另行命題,其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1)因公、喪、病、產假或不可抗力事由請假缺考者,按實得分數計算。
(2)因事假缺考者,其補考成績在六十分以下者,依實得分數計算;超過六十分者,超過部分之分數以百分之八十計算。
(二)「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居家線上學習參考指引」重點摘要如下:
1.對於居家線上學習之學生,請學校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業成績評量。
2.「定期評量」以到校實施為主,倘學生有實施之困難,學校得安排改採線上方式辦理,並與家長充分溝通。「平時評量」得採前述彈性多元方式進行,並注意兼顧公平性。
(三)補充-因應 110 學年度第二學期新冠疫情期末成績評量彈性調整方式如下: 1.全班停課之三日期間,若適逢期末定期紙筆評量,則全班於實體復課當天依照原定期程進行補考,補考試卷及方式學年共議,學年具有一致性。
2.因確診或居家隔離無法到校考試時,學生得以使用線上評量平台(如: Google Classroom)採線上同步且同時段進行考試,此線上測驗等同定期紙筆評量,不另行補考。
3.若因身體狀況或設備等問題無法於期末考當天同步線上測驗時,經由家長告知導師,導師同意許可後,最慢限於當天與導師另議時段完成期末線上測驗。
4.無法於期末考當天完成線上測驗者,由家長與導師討論後,在不影響期末成績上傳的情況下,可選擇實體復課後進行補考,但補考之試題得另行命題。
5.此次期末評量以選擇題或是非題為原則來命題,配分與題型尊重各領域授課老師彈性調整。
6.若有個別狀況不在上述所列原則裡,導師可依實際狀況彈性調整,為調整之原則須符合公平正義,並應告知家長與報備行政。
7.此因應疫情調整成績評量方式之辦法交由學校課發會審議後執行並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