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04 年 12 月 21 日內授移字第 10409553981 號函辦理(附件 1)。
二、旨揭計畫請鼓勵及協助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於105 年 2 月 15 日起至 105 年 3 月 21 日,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並寄送申請表格及相關佐證資料至本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
三、檢附 104 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計畫 1 份(附件 2)。
四、有意申請者,請洽註冊設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