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公告(編號:67664)諒達。
二、旨揭比賽摘要如下:
(一)報名資格:本市國中小學學生。
(二)參賽件數:普通班 35 班以下學校每校上限 3 件、逾 35 班之學校每校上限 6 件;美術班每校上限 5 件。
(三)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104 年4月 30 日(星期四)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方式:
1.每件作品背面右下角須貼個人基本資料(範例詳附件)加蓋學校或承辦處室戳章。
2.由各校初審後,以交換信箱或郵寄至崇明國中輔導室。
3.聯絡人:胡朝義主任 聯絡電話: 2907261#155 網路電話: 26031
(五)文宣製作注意事項:詳實施計畫第玖點第四項。
(六)獎勵方式:
1.教師指導獎:獎狀 1 張。
2.學生優良獎:獎狀 1 張。
三、檢附實施計畫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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