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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趙甫嘉 - 學務處 | 2022-04-29 | 點閱數: 1199

110 學年度三年級校外教學取消辦理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1 年 2 月 10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110200803 號函:「為確保學生戶外教育(含畢業旅行)之安全、讓家長放心,其實施地點以市內為原則,但經徵詢家長意見、評估辦理地點安全性及落實防疫作為後,得自主決定是否辦理跨縣市活動。」

二、 111 年 4 月 28 日問卷調查結果,因將近 7 成的家長決定不讓孩子繼續參加校外教學,及疫情發展不斷升溫,考量師生人身健康安全,故 110 學年度三年級校外教學取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