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南市教課(一)字第1110445578號函辦理
二、計畫期程: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三、申請資格: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專任學科(英語文除外)教師。現職編制內英語文教師請逕依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運作計畫」申請通過英檢之報名費補助。
四、參與英檢之差假辦理:
1、上班時間參加英檢測驗,檢附證明文件事先向服務機關學校申請者,得給予公假半日課務排代,每年至高核給2次。
2、例假日參加英檢測驗,並檢附證明文件向服務機關學校申請者,得給予補休半天,每年最多核給2次。
五、敘獎機制:提供通過英檢者,由服務機關學校依通過英檢級別給予行政獎勵,同一等級以1次為限。已通過較高等級之英檢測驗,復通過較低等級之英檢測驗者,不再敘獎。
六、獲補助後應執行項目:教師於領取本案報名費補助後二年內,應有至少四分之一以上之授課節數採雙語教學。以上雙語授課節數,另案調查填報。
七、申請方法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