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組織及運作規定。
二、因應2030年臺灣將成為雙語國家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需
三、甄選資格:
(一)臺南市現職合格教師,並擁有該階段合格教師證者。
(二)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 33 條及教師法第 14 條第
(三)取得正式教師資格後,實際擔任國民中小學之教學工作年資滿
四、甄選名額:
(一)行政團員國中1名(行政團員名額可流入課程教學輔導團員
1.本市國中各學科正式教師。
2.具備課程與教學行政經驗。
3.對於雙語教育能投入並有一定認知。
(二)課程教學團員國中、國小若干名。
1.本市國中、國小各學科正式教師。
2.取得 109年教育部修畢雙語教學次專長證書或完
3.熱心奉獻,有教育信念。
五、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111年3月14日(星期一)止,報名資料詳如簡章。
六、檢附「臺南市 110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雙語輔導團兼任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