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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顏廷晉 - 教務處 | 2024-03-26 | 點閱數: 22331

關於本校 113 學年度新生錄取、報到、未錄取改分發及第二次新生登記作業事宜

新生登記報到系統網址:https://newstd.tn.edu.tw/

一、新生錄取

1.錄取名單公告:3/28()上午 9 時於學校網頁及穿堂公佈欄張貼公告

2.為保護學生個資,以臨時編班、臨時座號、新生編號、身分證後四碼等比對方式公告錄取名單

3.本校第一次新生登記名單因缺少居住事實、資格不符未能錄取者約150人,可參加本校第二次新生登記,或至改分發學校報到

 

二、新生報到

※報到方式與時間無關入學優先順序,強烈建議家長採取線上報到

1.線上報到:已錄取家長可於3/29()上午8時至4/15()下午5至新生報到系統報到(同新生登記時的系統),線上報到時請填寫學籍資料問卷

2.現場實體報到:

(1)3/29()上午8時至下午4:至中央通廊現場報到並填寫學籍資料問卷(實體報到請繳交報到單回條)

(2)3/30()上午8時至中午12:至本校穿堂現場報到,並填寫學籍資料問卷(實體報到請繳交報到單回條)

3.無論線上或實體報到,皆請完成學籍資料問卷填寫以便本校處理貴子弟後續入學事宜

4.因新採線上報到系統,雙胞胎、多胞胎有特殊編班需求者,於學籍資料問卷填寫即可受理,不須另至學校辦理

 

三、未錄取改分發

※若有意參加本校第二次新生登記,請暫勿至改分發學校報到,以免造成後續報到問題

1.系統操作時間:3/29()上午9時前(因新生系統調整須延後改分發作業時間)

2.改分發對象:未能於第一階段錄取本校學生

(1)系統上曾登入填寫改分發學校者,於系統上改分發貴子弟資料至所填寫學校,可於4/15()下午5時前至新生報到系統線上報到該校

(2)未曾登入系統填寫改分發學校者,請親至本校教務處辦理改分發,持紙本改分發單聯繫該校報到。

3.只要非總量管制學校皆可改分發,不受現行學區及戶籍限制

 

四、第二次新生登記作業:依 113 年 3 月 27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30409123 號函辦理

※本校第一次新生登記因缺少居住事實、資格不符未能錄取學生約150人,另有為數不少家長疏忽登記時間以致喪失入學機會。為保障學生入學權益,依教育局指示辦理第二次新生登記作業

1.相關日期、缺額數

(1)登記時間:113/3/29(五)至 4/8(一)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假日及逾時均不受理

(2)公告錄取名單:113/4/10(三)上午 9 時

(3)線上報到時間:公告後至113/4/15(一)下午 5 時(逾期視同放棄)

(4)缺額數:約 47 人(視報到情形增減)

2.登記資格:

(1)第一次登記「缺少居住事實」、「資格不符」及「未登記」之新生

(2)其他戶籍新遷入本校學區學生及家長

3.欲參加第二次登記者,請暫勿至改分發學校報到以免後續報到發生困難

4.登記方式:採紙本實體送件,登記者繳交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及居住事實證明資料(請繳交影本,另帶正本備查)。若有兄姊在籍、身心障礙(需繳交證明)等優先條件者於登記時一併確認註記

5.錄取排序方式:採取與第一次新生登記相同條件排序,未能錄取者皆列備取。正取者待公告名單即可報到入學

6.第二次新生登記未能正取者,依舊得改分發至本市非總量管制學校,並至該校報到,不受現行學區及戶籍限制

7.6/30 前若有錄取學生放棄資格,依第二次登記備取順序通知備取者遞補報到

備註 1 :第二次新生登記錄取優先順序同第一次新生登記,整理如下:

學生戶籍在

基本學區

學生戶籍在

共同學區

一直系尊親屬與學生同戶籍

具有效居住事實證明

兄姊正就讀本校(1-3年級)

順位一

順位二

順位三

順位四

順位五

順位六

順位七

順位八

順位九

順位十

順位十一

順位十二

順位十三

順位十四

 

※同順位額滿時,依設籍日期先後順序排序錄取,另依相同規則備取

備註 2 :居住事實證明文件舉例

1. 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所有權人須為學生父母或(外)祖父母,地址同戶籍地址

2.經法院、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影本):承租人須為學生學生父母或(外)祖父母,地址同戶籍地址

3.帳單、繳費單(影本):繳納人須為學生學生父母或(外)祖父母,地址同戶籍地址

4.其他可證明居住事實文件(影本),需本校新生入學委員會審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