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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廷晉 - 教務處 | 2024-03-20 | 點閱數: 974

一、依教育局公告辦理

 

二、

考量新生登記系統第一年施行

本校依教育局指示

開放 113 學年度新生登記已登記家長「現場實體」補件至 3/22(五)中午 12 : 00 止

(該日下午本校班親會補假無人受理)

 

三、

本校將以手機簡訊通知系統內「缺少居住事實」、「退件」及「資格不符」學生家長

 

四、

補件包括戶籍資料、居住事實證明資料兩大類,請於截止時間內至本校教務處辦理。若有兄姐就讀學校(國一、國二、國三皆可)未填報亦可補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