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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卓佳瑩 - 人事室 | 2024-03-01 | 點閱數: 89

依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本校 113 學年度需增加專任輔導教師 1 位。經教評會決議通過,本校教師轉任專任輔導教師採公甄選方式進行,凡具資格者可向人事室索取報名表。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3/8 下午 5 時止
甄選日期:3/15  上午 10:00(第二會議室)
甄選方式:情境演練、口試
 轉任資格
自一百零六學年度起,應具有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或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