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供中等學校具合格教師證書且在職之專任、代理(課)及兼任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專門科目以增進專業知能、完成個人職涯規劃,特辦理本學分班。
二、修畢本課程全部專門科目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可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申辦第二專長加科登記,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三、該校畢業或該中心結業學員可申請隨班附讀。
四、隨班附讀尚有招生名額,網路報名登錄至 113 年 2 月 19 日(星期一) 13:00 止,詳細資訊請參閱所附簡章內容或至該校教師研習中心網頁(http://tisec.nccu.edu.tw )查詢。聯絡電話:( 02 ) 2938-78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