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 113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之服務時數積分採計原則,如說明。
說明:
113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 1 小時得 0.25 分(積分上限 15 分,計 60 小時)。
主旨:有關 113 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之服務時數積分採計原則,如說明。
說明:
113 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 8 小時得 1 分(積分上限 7 分,計 56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