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一、
二、旨揭獎勵學金辦法及相關資料,說明如下:
(一)申請日期: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截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資格:
(三)申請手續:檢附申請表及疾病診斷表,
(四)獎 勵 學金金額: 依年度預算及申請人數做為錄取名額的依據。
1.國民小學:新臺幣貳仟元。
2.國民中學:新臺幣參仟元 。
3.高中 (含高職、五專前三年 ):新臺幣肆仟元 。
4.大學、專科學校( 四、五年級及二專 ):新臺幣伍仟元 每人限領一次 。
5.學士後研究生:新臺幣壹萬元整 每人限領一次 。
三、檢附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辦法及申請表各 1 份,詳如附件。
四、旨揭獎學金連絡電話:電話: 02-233194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