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次招考結果
正取:彭O緹
備取:陳O玎
2. 錄取報到:
正取人員應於 112 年 1 月 19 日 10 時前至本校教導處辦理報到,並繳交下列證件:
(1)身份證正本及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3)郵局存摺影本
3. 正取教師若逾時報到視同放棄。
4. 經甄選錄取之代理教師,需再經本校教評會審查,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或到職後無法辦理核薪者,均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且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並應放棄先訴抗辯權。若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5. 本次甄選結束,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校教導處 06-57620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