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申請人員於防疫期間居家教學辦公於上午7:30至下午16:00簽到退。
(2)依據110年5月20日南市教人一字第1100651461號函及110年5月26日南市教
人一字第1100660479號函辦理。
(3)居家教學或辦公結束後由本單位複核差勤資料後依相關規定辦理。
(4)居家教學前請附課程規畫表、結束請附學生線上自主學習規劃表;行政人員請附工作日誌。
(5)本表單經核准後請影印一份送人事單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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