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團隊實施計畫辦理。
二、服務對象: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之教師、家長及相關人員。
三、服務時間:自 114 年 2 月 17 日起至 114 年 6 月 24 日止,每週一及週二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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