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知本市教育局為顧及學生使用權益,與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協 商,爾後持學生卡同意開卡者於 104學年度(至 105 年 7 月 31 日)前申請,一律免收取開卡費用,屆時請檢附「學生卡( 數位學生證)個人資料處理同意授權書」及學生卡寄回該 公司辦理開卡作業,不另收取開卡手續費(20 元)及記名服務費用(49 元)。
2.原未辦理開卡之學生,可至註冊組拿取個人資料處理同意授權書填妥,併同學生卡交由註冊組寄回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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