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5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30063504 號函辦理。
二、檢附「寒假期間校園防疫措施注意事項」(如附件)。
※ 南市學生認證系統
※ 資安素養自我評量
※ 無線基地台之手機設定
※ code.org
※ 國防教育
※ 防範一氧化碳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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