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核定國立嘉義大學辦理「104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 26 學分班」,請宣導鼓勵教師參加,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11 月 17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40154742A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業於本( 104 )年 11 月 17 日以臺教師(三)字第 1040154742 號函核定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 26 學分班 3 班次(嘉義區 2 班、高雄區 1 班),由進修教師自行付費,教育部不予補助。
三、本案將另行調查符合加註輔導 6 學分班資格之現職國小專任教師,以外加名額(不占 26 學分班名額),自費修習相關課程,請貴校務必轉知所屬符合資格且有意修習上開學分班之教師並鼓勵參加。
四、檢附「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教育部 105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 26 學分班實施計畫」乙份。
五、本案相關開課及招生訊息,請逕洽國立嘉義大學莊富琪小姐,聯絡電話: 05-28732401 分機 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