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修正現職員工之子女及現職員工(含配偶)之父母親「團體航空意外傷害保險金」和「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特定意外雙倍給付保險金」保險金額分別為 100 萬元及 200 萬元,原投保計畫內容金額係為誤植,爰修正之。 二、員工如有需要,請逕與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800-020-090 )聯繫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