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104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研習期程及計畫如附件。
三、請各校務必依規定核派符合資格之對象參加。
四、報名方式:請上本局資訊中心報名,研習護照開設學校請參閱附件。
五、請貴校惠允協助及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承辦單位依研習時間核實予以與會教師簽到、退,並控管出席情形,研習結束後方可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