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永裕文教基金會108年9月9日永裕文教字第108004號函、該會捐助章程及108年第8屆第3次董事會決議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臺南市,家境清寒或(中)低收入戶,並就讀國內研究所碩士班、大專院校或高中職之學生(不含夜間部、補習學校、進修部、在職進修班、博士班或享有政府、學校公費者),得申請本獎助學金,每戶以獎助1名為限。 三、申請期限:未領取過就讀學校或其他團體之獎學金之同學,107學年度成績各科均及格平均達75分以上,請於9月30日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