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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林佳霈 - 一般公告 | 2020-12-14 | 點閱數: 230

為維護學生身心發展及消費者權益,學務處宣導下列事項:
一、建立學生正確金錢使用觀念,且勿過度流連或沈迷選物販賣機店。
二、向學生宣導發現校園周邊選物販賣機店有放置色情、暴力、賭博性或電子菸等有害青少年身心等相關商品,立即向學校反映。
三、學校接獲學生或家長反映,且校內人員如有獲悉此情形,請逕向轄區派出所通報檢舉,以淨化校區周邊環境並維護學生身心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