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9年7月2日府衛疾字第1090778686號函辦理。 二、請於執行防疫措施進行個人資料蒐集利用時,應依旨揭指引(如附件)辦理,並不得蒐集非必要資料。 三、檢附「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新生活運動實聯制登記表」民眾自填版與服務人員代填版範本(如附件),以供參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