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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訪客 - 政令宣導 | 2020-06-30 | 點閱數: 245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9年6月29日南市社團字第1090754175號函訊息轉知辦理。

二、旨揭基準業經該局中華民國109年6月18日以南市社團字第1090705679號令發布,

       茲檢送發布令(附前揭裁罰基準)及公益勸附條例各1份如附件,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