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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賴秀惠 - 政令宣導 | 2020-02-17 | 點閱數: 579

一、疾病概述及傳染途徑:
人類感染冠狀病毒以呼吸道症狀為主,包括鼻塞、流鼻水、咳嗽、發燒等一般上呼吸道感染症狀。另外也有少部分會出現較嚴重的呼吸道疾病,如肺炎等。
大部分的人類冠狀 病毒 以直接接觸帶有 病毒的分泌物或飛沫傳染為主。有部分動物的冠狀病毒會讓動物出現腹瀉症狀,可以在糞便當中找到病毒,可能藉
此造成病毒傳播。

 

二、請落實以下衛生措施:

1、 教職員工 :
(1)請學校班導師或授課老師應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入 在 校時,有感冒症狀、呼吸道症狀者務必戴上口罩。
(2)運用多元管道加強教職員工生正確防疫觀念:
A.宣導如非必要應避免前往疫情流行地區。
B.如必須前往,停留於大陸等疫情流行地區期間:
a.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
b.避免出入販售活體動物之市場或當地醫療院所等高風險公共場
所。
c.避免接觸活體動物及動物屍體。
d.避免食用生肉及生蛋。
e.如出現類流感(如發燒 38 、咳嗽等)症狀,應戴上口罩
儘快就醫。
C.自疫情流行地區返國後:
a.返國入境時如出現發燒或類流感症狀,應主動告知航空公司人員及機場港口檢疫人員。
b.進行 14 天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如出現上述症狀,應撥打防疫專線 1922 ,並戴上口罩儘快就醫,就醫時應告 知醫師旅遊
史、接觸史及不適症狀等。如有隱匿或未確實居家檢疫或 自主健康管理者, 依法 將被 罰款。
c.生病在家休息,不出門,減少或避免與他人接觸。
d.咳嗽或打噴嚏時,使用紙巾或衣袖遮住口鼻。
e.有呼吸道症狀應持續戴口罩。有呼吸道症狀應持續戴口罩。
 

2、 家長:
(1)家長請為子女 學生自主準備個人衛生用品如口罩、衛生紙、手帕等,於需要時使用 加強個人 健康防護。
(2)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 學生身體健康:出門上學前應量測體溫,如出現發燒應通知學校,以利監測班上學生健康狀況,並應在家休息,
避免外出,如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
3 、 學生:
(1)以肥皂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手) 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

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等自我健康管理 概念。
(2)落實要求學生戶外活動結束進教室前、學校營養午餐用餐前、如廁後等時機進行手部清潔,並要求 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
口罩。
4、 隨時注意疫情資訊,可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
https://cpd.moe.gov.tw/ tw/)、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組網站( http://203.68.64.40/six/main/board1/index.aspx )或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署首頁( https://www.cd c.gov.tw/ tw/)查詢疫情相關訊息,亦可參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網站相關疫情及
中、英文宣導素材,增進防疫知能,並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