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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張立承 - 教師研習 | 2019-07-23 | 點閱數: 386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 研習時間:108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8:30-16:30。
三、 研習地點:臺南市復興國中樂群樓三樓表演教室(二)。
四、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對該議題有興趣之特教教師、普教教師、家長及相關專業人員。
五、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時數;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1/5以上,則不予核發時數。
六、檢附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