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請於114年9月26日(星期五)前檢附申請書向人事室提出申請,請依各欄位詳實填寫,並於「具領人簽章處」及「立切結書人簽章處」簽名或蓋私章。
114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請同仁注意以下事項:
1. 於本校第一次申請時,需繳驗戶口名簿以確認親子關係,爾後除申請人之親子關係變更外,無須繳驗。
2. 除國中、國小無須繳驗證件外,公私立高中(職)以上須繳驗學雜費收據影本,影本應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轉帳繳費者,應併附原繳費通知單。
3. 子女就讀「國立大學」,無變動,依規仍得申請13600元。
4. 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含五專後2年)」,新政策一學期補助17500元,請同仁注意繳費單並先行聯繫子女就讀學校,申請取消該項補助,就讀學校會再重新製發繳費單,同仁才能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35800元。(兩項補助只能擇一)
5. 子女就讀「高中」,因應全面落實高中職免學費免排富政策,如同仁子女繳費單已有補助 (公立學校補助6240、私立補助19000~25000不等),即不得再申請本校子女教育補助費,請同仁詳細查看貴子女繳費單是否已有自動免繳學費。(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公立補助3800,私立高中補助13500)。
6. 高職目前教育部一律補助學費,故不得再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
7. 國中小維持補助子女教育補助500元,免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