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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張雅惠 - 一般公告 | 2025-07-04 | 點閱數: 70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6月18日藝視字第1140001611號函辦理。↵

二、藝教館將於114年10月19日前於本比賽專網公告是否試辦現場創作;如須試辦現場創作,將一併公告試辦類組、簡章、時間、地點。↵

三、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

       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 http://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 )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五、本市比賽將依上開實施要點另訂實施計畫,並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