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2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85324號函及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113年7月18日彰美推字第1133000811號函辦理辦理。
二、 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7日止。
三、 參賽資格為:中華民國國民,以領有衛福部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者為限,以活動簡章為準。
四、 倘對止揭活動有相關詢問,請逕洽執行單位,電話02-2543-1636。
五、 檢附簡章、報名表及授權書(如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