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案獎學金申請項目係分為「優秀學生獎學金」(不含一年級新生等)及「特殊才藝學生獎學金」兩項,相關資格條件、名額及金額詳如該要點第二點及第三點規定;另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以避免造成誤審。
三、相關申請程序,臚列如下:
(一)由申請學生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tycwww.ddns.net/)」建立帳戶(系統訂於113年6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開放填報)線上申請。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若有錯誤可自行於申請期間內逕行上網更改,惟提交學校之《申請書》(需由系統下載列印,非截取畫面)務必正確,資料不齊者將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二)各類附繳文件若有繳交者,請自我檢核於申請系統表單上勾選已交,並於線上列印申請書表(非由系統下載列印,視為未完成線上申請,不予審查)。表件如為影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與學校承辦
頒獎典禮現場發放。
四、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人員:
(一)如有填報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林組長E-mail:asblin2@gmail.com。
(二)如有送件問題,請洽大崗國中總務處文書組何組長,電話:03-3280888分機512。
(三)另其他問題請洽本局國中教育科許小姐,電話:03-3322101分機7523,E-mail:10037723@ms.tyc.edu.tw。
五、檢附「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獎學金實施要點及學生名冊(空白)、申請書範例(僅供學校參閱)各1份;附件亦可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