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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高天文 - 一般公告 | 2024-05-21 | 點閱數: 50

說明:

一、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學生輔導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辦理。

二、鑒於近日事件,重申各校務必依照前開規定落實通報責任,並按規定啟動處理程序,同時辦理關懷輔導、法治教育等措施,並與家長妥適溝通避免誤解。

三、請各校確實依據本準則相關規定,持續宣導及強化教職員工班級經營、正向管教、親師溝通及校園霸凌防制等處理知能與意識,俾積極預防類案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