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武廟志工協會113年4月30日台武志第1130430號函辦理。
二、舉辦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13年8月4日(星期日)下午2時。
(二)地點:臺南市東區龍山社區活動中心(台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311號)。
三、獎助對象:
(一)國小、國中、高中學生家境清寒,或非清寒但家庭遭遇變故急待幫助者。
(二)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且未記有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四、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獎助金額:
1、高中組:每名新臺幣10,000元整。
2、國中組: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
3、國小組:每名新臺幣3,000元整。
(二)獎助學校及名額:
高中組:大灣高中10名。
六、注意事項:
(一)接受表揚學生請於受獎當日穿著校服,並由家長或師長陪同出席。
(二)受獎學生及家長請攜帶各自身分之證件,於當日下午1時開始報到下午1時40分前完成報到手續,不得委由他人代領,如不克出席,視同自願放棄,該會不予補發。
七、校內申請至5/16(四)止,申請者請繳交以下資料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1.清寒相關證明
2.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
3.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獎懲紀錄
4.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附件)
5.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如附件)
八、申請者超額時,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選取符合資格者推薦申請。(申請者務必考量是否能夠親自出席頒獎典禮,如不克出席,視同自願放棄,該會不予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