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3月5日臺教學(五)字第1130021084號函核定本處113年「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實施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臺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部)具有學籍學生。
三、報名方式及件數:
(一)每校每類(海報、創意梗圖)擇優報名,各類報名至多2件,若報名件數不足將開放第二階段徵件。
(二)請各校於113年7月5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將參賽作品及報名表、作品切結暨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由專人送達本處(地址:臺南市南區福吉一街18巷27號),逾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