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各級學校校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經市府於112年11月8日以府法規字第1121459469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本校配合修正校內「校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及「校園場地使用申請表」,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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