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取人員應自本校進用通知送達次日起算30日內(含例假日)內辦理報到,逾期視為放棄正取資格,不再進用。
2.備取人員係候用性質,候用期限自公告錄取名單次日起一個月內有效,逾期限則取消候用資格。
3.正取名單:郭O榮(編號01),備取名單: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