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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李品臻 - 一般公告 | 2022-12-16 | 點閱數: 9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旨案計畫辦理時程如下:
(一)繳交初選資料:112年2月17日(星期五)前。
(二)公告教學現場觀察名單:112年3月3日(星期五)前。
(三)教學現場觀察期程:112年3月6日(星期一)至3月17日(星期五)。
(四)初選方案發表及評審會議:112年4月12日(星期三)。
(五)網路公告初審通過名單:112年4月13日(星期四)。
(六)薦送名單參加複選:112年4月21日(星期五)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