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旨案計畫辦理時程如下: (一)繳交初選資料:112年2月17日(星期五)前。 (二)公告教學現場觀察名單:112年3月3日(星期五)前。 (三)教學現場觀察期程:112年3月6日(星期一)至3月17日(星期五)。 (四)初選方案發表及評審會議:112年4月12日(星期三)。 (五)網路公告初審通過名單:112年4月13日(星期四)。 (六)薦送名單參加複選:112年4月21日(星期五)前。